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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中国劳务派遣路在何方?

2014-09-10 11:23      点击:
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(草案)》出来了,各方反应强烈,可最强烈的可能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了。原因是:六个月的期限啊;非主营性岗位才能使用派遣啊;取消试用期啊;取消社保优惠政策啊。。。

这些条款足够让目前的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死掉一半,因为目前的一些单位使用派遣用工,大都超过6个月的期限,而且去年年底业务量猛增的大多是有社保政策优惠的。这些业务的削减势必造成派遣行业的消退,而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也必将受到限制。

看来理性的劳务派遣应该出现了,目前的中国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更多的是去享受一些政策的优惠,而不是出于其管理的需要。所以,中国需要真正的劳务派遣形式可能还要些日子,中国的企业必须能支付得起由此带来的管理费,也必须从内心去接受劳务派遣解决的招聘问题、管理问题。

而劳务派遣公司势必去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,把企业的人事管理做到及至,让企业充分享受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完美服务。

从大的方面看,劳务派遣问题远远不是派遣公司本身能解决的,因为中国的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制造中心的阶段,其利润大多被一些专利持有公司瓜分了,剩下的那点利润根本无法用于支付派遣服务提供者,只有当中国的企业有足够精力投入专利获取上时,才会将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交给派遣公司来做。可即使如此,六个月的期限又让企业无法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脱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