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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“退出机制”的生命在于执行

2014-10-30 10:51      点击:

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公务员培训、奖励、考核三个试行规定。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,予以辞退。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“称职”以上等次的,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。(12月2日《新华网》)

公务员的“铁饭碗”终于也要打破了。

国家公务员局2日正式颁布的公务员培训、奖励、考核三个试行规定,向我们发出了这样的信号。

应当说,这个信号是强劲的、激动人心的,也是社会各界盼望已久的。

但是,这些规定的出台,能否如公众所期待的那样,真正打破公务员队伍的“铁饭碗”,让公务员也能做到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。笔者认为,关键在于制度的执行。

保证制度的执行,首先要说到做到。实事求是地讲,在对公务员管理问题上,并不乏制度和规定。已经实施多年的机关考核工作,一条条、一款款写得也很清楚、很明白,做得似乎也很认真,个人总结、部门考核、领导审核、单位盖章等。但是,并没有对公务员产生多大的约束力,对机关工作有多大的影响力。某些公务员懒、散、糊的习惯并没有改变,某些行政机关效率低下、服务低劣、形象不佳的局面也并未得到有效转变。最根本的原因,就在于制度与执行相分离、规定与做法相脱节,制度与规定常常受制于现实、人情、关系、权力,甚至物欲的干扰,没有能够说到做到、说干就干。结果,使各项制度、规定流于形式,成了摆设。所以,要想使公务员“退出机制”真正发挥作用,就必须加大制度、规定的执行力度,说到做到,说干就干。

保证制度的执行,还必须形成让公务员“紧张起来”的氛围。由于说到没有做到,因此,对于公务员来说,也就没有担心的心理和紧张的情绪。相反,在形同摆设的制度下,使某些公务员变得更加有恃无恐、不求上进、得过且过。如果对公务员的考评、使用和安排,也能象管理严格的企业一样,把前途、地位、待遇、岗位等与业绩、表现、成就、水平、能力、服务态度等挂钩,使他们都有一种危机感、紧迫感、紧张感,混,混不起来,糊,糊不下去,那么,哪个公务员还敢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呢?

保证制度的执行,更需要建立严格、规范、有效的考评机制。目前对公务员的考核,虽然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比较明确,但是,由于考核更多的是侧重于定性指标,而非定量指标,因此,很难对一名公务员的作为作出公正评价和公平判断。所谓的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,也都是人为地进行评价,优秀者未必优秀,称职者未必称职。而对不称职者的认定,更是无从下手,只要不犯严重的经济、生活问题,都不可能评定为不称职。如此,就很难对公务员产生积极影响。所以,要想真正建立公务员的“退出机制”,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对公务员的考评机制,设定更多的定量考核指标。如被投诉的情况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情况、出勤情况、吃喝玩乐情况、工作业绩情况等,只有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起来,才能对公务员作出正确、公正的评价,公务员的“退出机制”才能真正发挥作用。

当然,要保证制度的执行,还应当强化监督制度。一方面,要将单位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中,通过媒体公开单位的工作职能、工作业绩、工作情况,由社会和群众一起参与考核、评价和监督,并将此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考核指标;另一方面,要将每个公务员的情况通过网络进行公开,让公务员时刻处在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,并将社会和公众的评价情况作为考评公务员等次的重要内容。如果能够做到这样,公务员就会十分重视自己的社会形象,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而不敢胆大妄为、胡作非为。

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。公务员“退出机制”作为一项制度,如果能象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一样,得到有效执行,那么,政府职能转变就能迈出十分重要的一步,政府机关的形象就会大为改观,党群、政群关系也会得到根本改善。